各党总支(党委):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济组通字〔2018〕32号)(附件1)要求,9月底前,党支部要组织开展一次“扫黑除恶、勇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逐一签订《承诺书》(附件2)。为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准备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于9月底前报送以下材料:
1、提供党支部开展“扫黑除恶、勇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照片(图片要保证质量,有主题会标并注明照片时间及地点)。
2、提供组织党员签订《承诺书》的现场照片,和签订后的《承诺书》样照。
3、提供党员通过扶贫帮困、下基层调研、开展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材料(照片、展板、文字等)。
4、提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党员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材料。
邮箱:jnxyzzb@126.com
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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